释义 |
一、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 2、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 3、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 4、解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 5、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二、集体福利使用范围: 1、看望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支出; 2、单位举办食堂等集体福利开支的补贴; 3、健康疗养支出,如职工体检等; 4、其他零星集体福利支出。 另,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目前仍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在生活困难解决以后如果还有结余,一般地可以对下列集体福利进行适当补助: 1、工作人员家属的统筹医疗费用的超支; 2、机关、单位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少年之家、理发师、浴室的零星购置费的开支; 3、慰问住医院的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开支。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