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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提出失业补助申请?
释义
    法律分析:申请失业补助首先需要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解聘事宜,然后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最后凭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失业金。
    一、法律规定哪些人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规定,在终止劳动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人员,且失业并非因为当事人的意愿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失业人员名单后,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在当地的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手续登记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开始计算。
    二、北京失业保险金是按月发还是按月发?
    失业补助金是按月发放的,在审核通过后,当地社保局针对申领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金,申请月及之前的待遇会一起发放,之后每月发放。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的、兴办企业,凭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三、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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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