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提交劳动合同丢失情况报告:拟定一份劳动合同丢失情况说明报告,包括何时签署、签署人、签署内容、签署地点等,然后将说明报告提交至上级,由上级与相关劳动合同签署部门进行沟通并说明情况,由相关劳动合同签署部门就该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核实。2、提供劳动关系存在证明:在劳动合同丢失情况核实后,如果需要劳动者提供当时签署合同时的一些证明材料的,如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等,或当时由用人单位发放的相关工作证明的,一并提交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3、办理劳动合同补签手续:在核实完毕劳动者当时签署劳动合同时的证明材料后,根据当时劳动合同签署内容,重新进行劳动合同书的制订,并通知劳动者前往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新的劳动合同补签,补签内容与原劳动合同相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