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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制度
释义
    法律分析:对专利权的保护,应当从该专利的授权公告之日开始。但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在专利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专利局将公布该专利方案。在此阶段,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按照公布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势必影响专利权人当时以及授权后的合法利益。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此段时期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一般称之为“临时保护”。当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就应当对其进行专利保护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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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