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中未写入手机损坏赔偿的内容表示异议,他们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时,必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因为事故造成的手机损坏的赔偿没有写进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拓展延伸 未将手机损坏赔偿纳入事故认定书的纠纷解决途径 解决未将手机损坏赔偿纳入事故认定书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途径。首先,您可以与事故认定书的起草方进行沟通,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说明手机损坏应纳入赔偿范围。其次,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另外,您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程序,将纠纷提交给相关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无论采取哪种途径,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提供支持。请注意,具体的解决途径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如果当事人对未将手机损坏赔偿纳入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书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解决纠纷可通过与起草方沟通,提供证据和理由;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申请仲裁或诉讼程序。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对解决纠纷至关重要。具体途径应根据地区和情况而定,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