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并购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并购不成功、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发生并购争议的风险;并购程序不合法的风险;并购后,获得重大债务的风险、员工安置不合理的风险和经验不善的风险等。 一、企业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如下: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情况形成并购战略; 2、企业结合目标公司资产质量等定性选择模型; 3、企业通过对目标企业的持续关注和信息积累,选择并购机会; 4、企业与目标企业协商,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式、并购支付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企业进行并购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公司并购的先决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并购的,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并购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等。 三、基金并购的时候怎么退出 并购基金可通过下列方式退出:上市公司并购退出;首次公开发行(IPO);第三方并购退出;协议转让;被并购企业股份回购等。并购基金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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