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摒弃了之前按照“核定载质量”分类方法,按照总轴数进行分类,而且其中非常明确的将蓝牌货车同其它两轴货车分成了两类,蓝牌货车为1类,其它两轴货车为2类。把4.2米或者划分为1类车型使这类车型的收费直接降低了一个等级。除了把二轴货车划分为1类和2类以外,4.2米蓝牌轻卡还有一个硬性指标,那就是最大允许总重在4.5吨以内。这就直接表明了超载现象被列入了重点打击行为,这样的规定意味着超过行驶证和车门上喷涂的“最大总重4495kg”的轻卡,即使你是蓝色牌照也不适用1类车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