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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东区办理离婚的地点
释义
    

法律主观:
    


    办理离婚的地点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此外,双方还需携带各自的结婚证。实践中经常遇到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这时如果对方的结婚证还在,根据另一本结婚证仍可办理离婚证手续;如果您们的两本结婚证都丢了,就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了。,一般是不用预约的。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具体是否要预约还需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民政局婚姻登记会根据其业务量决定是否需要预约。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的较少,应该不用预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必须是在该使馆/领事馆登记结婚的才能办理离婚。否则需要回国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馆领直接公证)。,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中回国内办理离婚的机关是一方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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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