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仓储物的验收是谁
释义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订立仓储合同有哪些原则
    订立仓储合同有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2、公平原则,存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仓储物;
    3、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呀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
    1.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仓储合同为有偿、保管合同为无偿或有偿;
    3.仓储人身份特定,保管人无需具有特定身份。
    三、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只要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合意下签署,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就是有效的合同。仓储合同成立同样需要符合这个条件。在订立仓储合同时,需要包含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仓储地址,仓储要求和标准,仓储时间,仓储费用,仓储保险事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在实际履行合同时,尽量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验收交付的货物,并保存相关验收记录。如果在履行合同中产生货物损坏或数量质量不符的情况,这些记录都将成为重要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20: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