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农村光伏发电受理部门是国家电网,项目备案是发改委。国家电网公司设区市或县级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关于工业企业光伏发电政策和审批要求 工业企业自建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具有就地就近开发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的优点,有利于实现绿色电力的直接供应和对燃煤的替代,国家大力鼓励支持。 指标方面。目前,国家层面已不再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确定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关于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是否占用省里下达的指标,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当地能源主管部门。 场地方面。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可依托场区内或场区附近的建筑物、场地或设施建设。并网方面。工业企业自发自用光伏项目可按照相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表,正常接入电网。 流程方面。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同样需要投资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没有装机容量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