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平顶山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二、平顶山导游证核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平顶山导游证核发的办理地点在哪 平顶山市新城区区(县)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行政审批大厅街道行政审批大厅号5楼17号室(窗口) 四、平顶山导游证核发的材料有哪些 身份证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