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人谈话未经允许录音不合法。 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 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父母 帮还房货离娓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 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 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