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套房可以贷款买房吗 |
释义 |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2、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3、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一、商业贷款对首套的认定条件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有哪七种情形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被划为家庭范畴。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贷购房,会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认贷又认房",如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属二套房,将按二套房政策执行。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买房没贷款,再申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此情况不算二套房,但加了"认房",虽没贷过款,但只要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贷情况下,被认定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房又认贷",虽贷款买房出售后,家庭名下已没住房,但因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贷也会被算二套房。 5、头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用过公积金贷款,头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算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2]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户口没在一起,但有过结婚登记。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婚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也算第2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央行的征信系统能查到房贷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购,也会被认定二套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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