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书写欠条需要注意主体、客体、内容、一式两份。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欠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借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