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8年工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
释义 | 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元;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元;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6605元;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元;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元;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元。 税收 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综上所述,2018最新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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