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实践中,认定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而在发生损失时,由再保险人分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保险实践中怎么认定原保险合同 保险实践中认定原保险合同的方式是,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实践中,如何去认定预约保险合同 保险实践中,认定预约保险合同如下:预约保险合同是用于货物运输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不定期保险合同,又称“开口保险合同”,保险人依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分批发运的全部货物自动承担保险责任。用于再保险时,即为预约再保险形式。 保险实践中,怎么认定预约保险合同 保险实践中,预约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保险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保险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等。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认定保险合同发生效力的要求是: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简称交费)。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合同的效力认定: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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