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 继承 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 结婚 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 医疗费 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 离婚 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 知识产权 ;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而这些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各自所有。当然离婚案件一般都比较复杂,如果有专业的 婚姻家庭律师 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财产会更有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