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地址电话未填可以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的,是不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你们可以将发票退还给销售方,并要求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6条规定,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1、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4、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情形。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