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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积分落户配偶怎么随迁
释义
    一、南京积分落户配偶怎么随迁
    1.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2.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3.市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4.区公安机关对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相关部门的减分项审核,总积分已达100分以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二、南京积分落户条件
    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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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