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将票据向其提示承兑,根据承兑地域是异地还是同城,分别给予对方充分的提示期间,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后十天。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对于这个商业汇票持有时间并没有明文规定到底是多长时间,但是由于商业汇票的承兑信用是商业信用,这个商票兑付是由企业来承担的。因此,这个商业汇票的持有时间太长的话,不可控性也会更高,持票者也不太愿意持有特别长时间的商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