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原三劳子涉嫌什么 犯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王某在11年间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实施杀人、强奸、抢劫,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人并抢劫被害人财物,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某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王某以涉嫌抢劫、杀人、强奸罪被起诉;与王某一起受审的还有其老乡赵某等4人,他们都被以杀人、抢劫罪起诉。最终被判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