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 |
释义 | 一、免费用血对象 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法定受益人)。 二、免费用血标准 (一)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两倍量的医疗用血(每献血100毫升返还血费220元); (二)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医疗用血;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总计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献血证的使用范围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都可以使用。在医院用血时正常缴费,凭用血单据和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到献血者献血的城市血站报销血液费用,就是医院到血站拿血的费用。 献血后会当场给您发放全国统一版本的《无偿献血证》。 《无偿献血证》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是记录献血者献血信息的实物载体,是有关人员享受优先用血、免除用血费用的凭证之一。献血者应该妥善保管该证件。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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