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补办出生证明,只有一方能不能办 |
释义 | 一方办不成。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补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一、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可以补办。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其次,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二、非婚生子落户要怎样做 非婚生子落户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 2、持父母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落户; 3、非婚生子女父或母需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调查证明并加盖公章; 4、父母一方属外地户口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孩子落户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迁出户口之前,一定要先落实迁入地的相关情况,确定能够迁入后再办迁入。 三、南京出生证明首次签发材料 1.办理时需携带《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携带护照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台湾通行证及复印件。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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