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定人才引进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定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94名,分别在市属及区县属事业单位工作。规定招收范围为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对博士研究生的高校范围没有做严格要求。符合要求的本硕博学生,可以在6月9日到6月11日登录保定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之后通过资格复审、面试、面谈、考察、体检,最后引进。具体要求,看参考下列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加快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第二条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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