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购买住房时、 公积金贷款 和 商业贷款 可以同时使用,即房屋总价= 购房 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中 公积金贷款利率 和商业性 住房贷款 利率分别按 公积金 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