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程序8个步骤 |
释义 | 招标程序的8个步骤如下: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2、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3、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4、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5、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6、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7、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8、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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