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住宅的入户门的开启方向无规定,只规定了营业性场所的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向外开启。对于住宅建筑,如果入户门向外开启的话,通常会减小疏散通道的有效宽度及影响室内消火栓使用,不宜提倡。 法律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规定,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入户门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危及公共安全,也不应妨碍邻居的通行。设计时所有业主家的入户门都被设计成内开,业主在收房后,就不应擅自将其改成外开门,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将门改为外开的业主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