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维修基金使用的步骤:
 1、先由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使用的建议,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话,有相关的业主委员会的人员提出使用的建议。
 2、至少2/3人数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之后,才能够向相关部门进行上报。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公司或者是相关的业主,携带好所有的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6、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7、可以等待把所需要的维修资金划转到账。
 维修基金一般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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