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 。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 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