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离职一个月左右即可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要求离职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而办理公积金封存是由单位专管员统一进行的,所以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是给单位专管员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用。部分城市具有特殊要求,可能需要在公积金封存6个月以后提取。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若当事人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