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①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享受抚恤优待。国家对烈士遗属给予的抚恤优待应当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优待帮扶烈士遗属。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有那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评定为烈士: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军队评定的烈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总结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一条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