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诫勉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中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