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处理如下: 1、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 2、发票金额小于实际支付金额的,需要筹齐实际支付的发票数额才能入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