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权益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按其出资比例或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2、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查阅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4、按比资比例或所持股份分取红利; 5、公司终止后按其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如何成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