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评估曾患尿毒症的人购买重疾险的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患有特定重大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按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产品。尿毒症作为一种重大疾病,一般被重疾险所保障。但是,对于曾经患有尿毒症的人来说,购买重疾险的风险需要评估。首先,保险公司对于曾经患有尿毒症的人,可能会加重保险费用或者拒绝承保。其次,被保险人曾经患有尿毒症的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是“既往病史”,在理赔时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排除。因此,曾经患有尿毒症的人在购买重疾险前需要慎重评估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投保申请或者承保。但是,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业务特点和担保风险程度,按照与风险相适应的原则,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范围内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免赔额、赔偿限额和理赔方式等内容。”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进行健康检查的,应当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不得泄露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4.《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对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给付保险金。” 5.《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期限不得长于三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