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在公司楼梯摔伤算工伤吗 |
释义 | 下班在公司楼梯摔伤不算工伤,具体原因如下: 1、已经下班了,不是在工作时间;公司的楼梯不在工作场所内;下楼梯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因此,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2、下楼梯也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的收尾性工作。 3、上下班途中遭受非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患职业病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劳动力恢复后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分配适当工作,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十至三十,但与残废后复工时的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而致残废者,其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定。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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