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临时管控区域有哪些 |
释义 | 广州临时管控区域如下: 赤岗街道: 1、赤岗二街1号大院1、2栋。 2、华怡花园华怡路84、86、88号。 3、新港中路468号78栋。 海幢街道: 堑口东70、71、72、74号,堑口南6、7-1、7、8-12、14、18号,安善里6号。 昌岗街道: 1、穗花三巷4号。 2、跃进三巷12号 素社街道: 东翠北街4、6号,东翠西街8—14、20—26号(双门牌),东翠南街2、4、6—12、14—32(双门牌)号,东翠东街9、15、19号,海联路333—339号(单门牌)及底商。 南石头街道: 1、广纸路40号星虹街7号(除高风险区外)、星虹街5号、6号。 2、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1栋。 3、栖_街2-3号(绿地越秀海_S1栋)。 凤阳街道: 1、金紫里水边街二巷2、3、3号之一、3号之二,一巷3、4号之五,东晓南路五凤乡车站前后100米路段。 2、动感华庭A、C栋。 3、泰宁大街以北、泰宁大街九巷以东、泰宁大街七巷以西、泰宁后街以南围成区域。 4、康泰花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5、凤岗脚(除高风险区外)。 瑞宝街道: 石溪南约东街南92—95、103、110、115、119、120、122—125、130号,南约75号。 江海街道: 六福华庭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南洲街道: 池_西碌村北大街16、16-1、16-2号,西碌村北大街一巷2、3、3之一、4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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