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办房产证?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交付后,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等的证明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然后领取房产证。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拆迁安置房办理更名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二、拆迁安置房出售需要哪些手续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三、农村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农村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开发商代为建设的,所以房产证也不是入住之后就能办理下来,一般需要等待几年才能办理下来。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原来房屋的房产证、查档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六条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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