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以用其他的证件代替,譬如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以及户口本。没有护照、港澳通行证及户口本,临时身份证又来不及办理,也有办法,考生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有效证明,证明要包括个人信息以及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的说明等。户籍管理部门: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所以补考证的登记比准考证更加复杂,除了要填写长辈、老师、邻居和保人外,还要求填写参加补考者的身材、面貌、面色、痣、胡须等特征,因为当时的准考证上还没有贴照片,只能通过众人签名担保和体貌特征来防止冒名顶,"以防冒顶",但这是一张空白补考证,还未有考生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