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后再生育算超生吗 |
释义 | 不算的。子女应计入生育数量:(1)本人结婚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子女(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的子女(3)违法收养的子女子女不计入生育数量:(1)再婚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被拐卖生育的未在身边子女(3)合法收养的子女(4)本省居民与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结婚,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不在内地定居的子女2.“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中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哪些情形:(1)夫妻一方患不孕症,收养(包括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后怀孕和拟利用医学辅助技术手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2)夫妻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了两个以上子女,需要用再生育子女的脐带血为其同胞哥哥或姐姐治疗血液疾病的(4)其他不可预知的个别情形 离婚生三胎算超生吗 离婚后生三胎不一定算超生,满足以下条件的生三胎不算超生: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算超生不罚款; 2、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 3、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 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吗 离婚后生育三胎不一定就是违法的,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的;离婚后再婚的话是可以的。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罚款。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其中有一个或者有两个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不罚款。3、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4、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5、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一个子女,但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此时还可以再生一胎。6、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收养孩子要哪些材料如何审核计划生育 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8、家庭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应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 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收养人将所有证件和材料通过常住国政府批准的收养组织寄往中国收养中心。中国收养中心批准申请人的收养申请后,向收养人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向自治区民政厅发出《涉外送养通知》。 吉林省未婚同居生二胎算超生吗 未婚生育二胎(仅限于该男女共生育过两个子女)不算超生,但却明显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按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先后的两次生育行为都得征收社会抚养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民应当依法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四)户籍及居住地在边境县(市、区)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五)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第三十条 夫妻有生育第一或者第二个子女意愿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夫妻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城镇居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村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收养人只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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