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别人的照片网恋就会让对方以为自己是在和照片上的那个人谈恋爱,对于照片本人而言也是一种侵犯。照片本人没有同意使用自己的照片随意在网上传播,这样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触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是会受到刑事的追责,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会允许有这样的行为发生。 把别人照片发到网上如果经过了对方同意的,是不违法的; 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发布,其是以营利为目的发布,或者对别人的照片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后发布的,则是违法的,这将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人像、纪实摄影作品如果是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而拍摄的,原则上不能发表、展览,即使是单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展览。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