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病种付费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按病种付费是医改的关键一步,据了解,我国按病种付费试点最先在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和青海7省市开展。如是在这部分地区的医保,可以到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信息会更全面。 2.所谓按病种付费,就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 简单的说“按病种付费”就是患者所患的疾病在《按病种付费的目录》里,那么医保机构按此病种的补偿额度一次性给付给医院,由医院来控制使用,如果超出的部分医院自担,剩余的部分也不退回(类似商业保险中的重疾险,只要被保险人所患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额一次性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与其所花费无关)。 法律依据: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病种收付费(试行)的通知》六、按病种收付费适用范围 在南通市按病种收付费病种范围内,具备相应病种医疗资质和条件(设有相应专科,具备相关检查和治疗手段,并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核准等)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将本单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按照按病种收付费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或住院为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诊治时,对符合南通市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病种诊疗规范的,应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签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按病种收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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