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 |
| 释义 | 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 一、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法律责任 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二、申请商标注册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书,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三、商标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讼标准是什么? 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的裁判标准是: 1、申请注册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2、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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