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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今年58岁,下岗工人,听说这个条件可以领取基本生活费(600元左右,是真的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下岗工人补助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我妈妈今年70岁,环卫工人在上班时突发心梗
    在单位的工作时间突然发生心梗一般不算工伤。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今年40岁,没有工作,能享受4050政策吗?
    法律分析:4050政策是指对于40岁以上的女性、50岁以上的男性,如果本人自身条件较差、没有什么劳动技能,但是迫切需要就业,又找不到工作的人群,国家给予就业支持,给予社保缴纳补贴的政策就叫做4050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司签了合同,但是没有给工人这个举报有用吗?证据需要工人提供吗?
    如果劳动者举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要提交本人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就是中介欠我600元,不想给我发工资,也不签合同
    中介不发工资去这里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领取公积金,我需要什么信息?
    申请提取公积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满足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2、到经办网点办理受理扫描材料;3、中心审批,时间为三日;4、提取转账。如果是销户提取则不需要经过第二个流程,直接到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办理提取即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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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3: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