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案件12月都要结案吗 |
释义 | 不是所有案件12月都要结案。 结案就是对案件做出判决或最后处理,使其结束。 彻底结案有两种情况: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以下流程: 1、立案时间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时间。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时间。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5、被告答辩状的时间。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6、当事人举证时间。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7、申请证人出庭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 8、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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