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税务已清算注销还可以恢复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税务已清算注销还可以恢复吗
    税务登记证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已被批准注销或者非正常注销后又重新恢复经营的纳税人,向原辖区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二、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五)《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六)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七)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部门签章的《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申请表》。
    三、公司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件;
    2、原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三)原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在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清理收缴纳税人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剩余的空白发票以及其他税收票证。(四)原主管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上述证件、证明、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清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将签注审核意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退还一份给纳税人;如纳税人不能按期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1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