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