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但中途却转到别的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资格。比如划片指定学校是A,学生去了A校报到就读,但中途又转到了B校就读,这种情况,不享受分配生资格。对教育部门划定的公办学校不满意,不去报到,而是自行选择了别的民办学校或者选择非就近划片指定的公办学校的,中招时,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第十一条 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 教育部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第五条 要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不低于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