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源税包括运输费和装卸费吗 |
释义 | 资源税不包括运输费和装卸费,具体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和符合条件的运杂费用; 2、运杂费用的扣减: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资源税范围限定如下: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人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综上所述,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包含运费。实行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和符合条件的运杂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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