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品房现售所需条件是哪些 1、商品房现售所需条件如下: (1)开发商取得五证; (2)已通过竣工验收; (3)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4)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5)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等。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哪些条件下商品房可现售 1、开发商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开发商已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7、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合格。 8、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